
历史365系列 第92期:《从邦联到联邦:美国宪法与联邦政府(1787年)》
听众朋友们好,欢迎收听《历史的混响》,我是夕洋洋。今天是我们历史365系列的第92期。上一期我们讲了美国独立战争,十三块殖民地经过八年的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独立。但独立之后,这些曾经并肩作战的殖民地,却发现自己面临着一个比战争更棘手的问题:接下来该怎么过日子?它们虽然名义上组成了一个国家,但实际上更像十三个各自为政的小国家,各有各的法律、各有各的货币、各有各的税收。这个松散的联盟,差一点在诞生之初就自己散架了。直到1787年,一群人在费城关起门来吵了四个月的架,才终于找到了答案。今天这一集,我们要讲的就是美国宪法与联邦政府的诞生。 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例》建立起了一个邦联制国家。邦联国会的权力极为有限,本身并无执行机构,既无权征税,也无法强制各州执行命令。税收、征兵和发行纸币等实权都掌握在州政府手中。各州之间甚至互相设立海关、征收关税。邦联政府就像一个有骨架没有肌肉的病人,什么事都干不了。 1786年,马萨诸塞州爆发了谢斯起义。退役军官丹尼尔·谢斯率领上千名负债的农民,冲击法院、阻止债务审判。州政府向邦联求援,却发现邦联根本没有军队可以派。最后各州只能自己凑钱组建民兵才把起义镇压下去。这件事震动了许多有识之士——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个新国家连内部稳定都维持不了,更不用说在国际上立足了。修改《邦联条例》的呼声越来越高。 1787年2月,邦联国会邀请各州派代表到费城开会。5月25日,除罗得岛外的12个州共55名代表聚集在费城独立厅。代表们大多是富有实际政治经验的革命家、政治家、法官或律师,平均年龄只有44岁,深受洛克、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大会一致推选华盛顿担任主席。 原本会议的授权只是修改《邦联条例》。但以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派认为,修修补补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彻底废除旧条例、制定一部全新的宪法。来自弗吉尼亚的麦迪逊后来被尊称为“宪法之父”。他事先做了大量功课,研究历史上各种共和政体的成败得失,设计出了一套详尽的建国方案。他的方案主张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拥有征税、征兵和立法的实权。这个方案被称为“弗吉尼亚方案”,成为制宪会议的讨论基础。 但不同州利益诉求差异巨大,辩论很快变成了争吵。大州希望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员席位,小州则坚持各州不论大小必须享有同等席位。北方工商业州主张国会应有权管理对外贸易,南方蓄奴州则担心这会影响他们的棉花和烟草出口。南方还想把奴隶算进人口以增加众议员席位,北方则认为奴隶是财产,不应该算人。 会议开了将近四个月,窗外是费城炎热的夏天,窗内是唇枪舌剑的争吵。好几次会议濒临破裂,代表们收拾行李准备走人。最终是一连串妥协挽救了这部宪法。大州和小州之间达成了“康涅狄格妥协”:国会由两院组成——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顾大州;参议院每州不论大小一律两席,照顾小州。关于奴隶人口的争议达成了“五分之三妥协”:每个奴隶按五分之三个自由人计算,既用于分配众议院席位,也用于计算联邦税收。南北双方还约定国会在1808年之前不干涉奴隶贸易。为了回避奴隶制这个烫手山芋,宪法全文甚至刻意避免使用“奴隶”这个词。 1787年9月17日,经过近四个月的激烈辩论和反复修改,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宪法草案。在签字的那一刻,仍然有几位代表拒绝签名。弗吉尼亚的伦道夫和梅森因为不满没有写入保障人权的条款而拒绝签字。已经81岁高龄的富兰克林则在会上说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宪法中的若干条款他仍然不能同意,但他必须签字——因为他不能以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别人的就是谬误。这部宪法虽然不能让任何人完全满意,但却是当时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宪法全文只有六千多字,序言只有84个汉字。它由序言和七条正文组成。第一条是立法权,第二条是行政权,第三条是司法权。它确立了两个基本原则:联邦主义和三权分立。在联邦与州的关系上,联邦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在政府内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总统可以否决国会法案,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最高法院可以裁定法律违宪。这套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防止任何一个权力部门独大。 宪法草案还需要至少9个州批准才能生效。批准过程同样激烈。支持者被称为联邦党人,反对者被称为反联邦党人。反联邦党人最核心的指责是:宪法没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了平息反对声浪,联邦党人承诺宪法生效后会立即补充权利法案。1788年,宪法获得了足够数量的州批准。1789年3月4日,美国第一届联邦国会开幕,宪法正式生效。同年,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1791年,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也就是《权利法案》——正式通过,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保障了言论、出版、宗教、集会、持枪等公民基本权利。 回顾今天的内容,美国独立后依据《邦联条例》建立的邦联政府软弱无力,各州各行其是,国家濒临解体。1786年的谢斯起义暴露了邦联制度的致命缺陷。1787年5月到9月,55名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经过近四个月的激烈辩论和多次妥协,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部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了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宪法经各州批准后于1789年生效,华盛顿当选第一任总统,1791年补充了《权利法案》。这部六千多字的宪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感谢收听今天的《历史的混响》,我是夕洋洋。下一期,我们要把目光从费城转向巴黎,讲一场比美国独立战争更加激荡、更加彻底、也更加血腥的革命——法国大革命。巴士底狱的攻陷、路易十六被推上断头台、罗伯斯庇尔的恐怖统治——这场革命如何改变了法国,又如何震动了整个世界?我们下期见。 在小宇宙查看该单集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