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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導分享4大秋季防災主軸:
(一) 全區嚴禁非法引火:
台南市全區禁止田野引火燃燒,因飛火餘燼有引發火災可能,還會影響空氣品質及行車安全,還會面臨罰則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案例:2023年某縣市山區木材火警:10名警義消一氧化碳中毒(其中2人傷勢較重需住院接受高壓氧治療,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原因:現場為山坡地,堆置數層樓高的大量廢棄木材,救援極為不易。加上連日豪雨導致山谷潮濕,廢木在底層深層悶燒,產生高濃度的濃煙與一氧化碳,且該地形不易散去。在灌救過程中風向突然轉變,大量濃煙與一氧化碳瞬間籠罩消防人員,導致搶救人員集體出現頭暈、噁心等中毒症狀造成10名救災人員輕重傷。後續政府單位也針對非法堆置廢棄物的地主與行為人移送究責。
◎依據:
1.消防法第14條未經許可進行田野引火燃燒等易致火災行為,處3,000元以下罰鍰。
2.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棄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也有相關罰鍰。
(二) 守護避難弱勢族群:
提醒市民針對獨居長者等社區弱勢,全面加強居家用電與逃生宣導,增設獨立式住警器、規劃無障礙逃生動線,才可第一時間爭取黃金逃生時間。
◎說明:
• 五不一沒有原則:
1. 用電不超過:大功率電器(電鍋、電熱水瓶、微波爐)不可共用插座或延長線。
2. 電線不折損:不可綑綁電線,亦不可壓在家具或地毯下方。
3. 插頭不用撥:長期不用時應拔掉插頭,且拔除時要手握插頭,不可拉扯電線。
4. 插座不用不插:定期清理插座間隙的灰塵(預防積污導電)。
5. 周圍不放可燃物:電暖器、神明燈周圍不可堆放報紙、衣服或塑料。
6. 沒有安全標章不用:認明商品檢驗合格標章,不購買劣質延長線。
•逃生動線規劃(避難引導)
1. 動線雙向暢通:逃生計畫掌握雙向逃生避難原則。
2. 通道零雜物:走道、樓梯間、大門口嚴禁堆放鞋櫃、回收物、雜物或停放輪椅。
3. 鑰匙固定處:大門若有內鎖,鑰匙必須固定掛在門旁顯眼、伸手可得且高度適中的位置。
4. 就近避難原則:建議行動不便的長者,房間盡量設於低樓層且接近大門出口處。
5. 夜間照明:在走道與臥室增設裝有感應功能的LED小夜燈或留置手電筒。
6. 就地避難:若無法即時逃生,可撥打119求救線上引導判斷,若門外起火冒濃煙,應迅速關門堵住門縫、退回有窗戶的房間,而非盲目衝入滿是濃煙的空間。
(三) 擴編麻豆義消、防宣分隊:
熱烈號召熱血鄉親加入公私合力「護家園」行列,讓防災意
識深入每個家庭。
◎ 申請基本資格與身分
1.年滿 18 歲。
2.中華民國國民。
3.須居住於台南市本地。
4.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例如已加入義警、民防大隊者便無法兼任)。
5.素行條件(無重大前科)10 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呼籲,城市的安全期盼注入更多熱心新血,誠摯邀請麻豆在地鄉親踴躍加入義消或防宣團隊,一起成為台南最堅實的守護盾牌。
(四) 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避免觸法:
應符合人事時地物才能防範衍生不必要災害以免觸犯相關罰則。
1. 民眾常見違規(罰鍰:3 萬 ~ 15 萬元)
依據 第 29 條,有下列行為者處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1, 2]
· 不依說明施放:未依產品的使用說明進行施放(例如:未用線香引燃、未垂直對空施放等)。
· 違規販賣未認可煙火:一般零售商或個人販賣、陳列「未附加合法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
· 兒童施放無人陪同: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放任兒童(未滿12歲)獨自施放一般爆竹煙火。
2. 合法業者與管制量違規(罰鍰:6 萬 ~ 150 萬元)
· 超量儲存或違規施放(第 28 條):
儲存或販賣場所超過管制量(但未達30倍),或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人員違規施放,處 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3. 持有未認可煙火(罰鍰:3 千 ~ 1.5 萬元)
依據第30條之1,若民眾持有「未附加認可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且數量達到法規管制量五分之一以上,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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