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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德国老司机驾校”系列性侵案件在中文舆论圈获得巨大关注。这可能是中国媒体第一次大范围、持续地报道发生在国外的性侵案件。对很多中国媒体人来说这是一次陌生的经验:找人在德国法院旁听庭审、发邮件给德国各地方法院,拿到德语的案件判决书和法律材料,再根据信息写报道。
基于德国法律体系司法公开的原则,媒体人(即使是中国的)也能拿到所有信息(真的是所有),包括:充满细节和创伤的犯罪过程、罪犯和受害者的双方关系,证据链条,完整的时间线......问题出现了——法院愿意公开的信息,媒体就能原样公开吗?
报道案件的大多是年轻的女记者们,女记者们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判决书已经隐去了受害者的姓名,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写受害者的故事吗?为了证明犯罪的预谋性披露下药方式,药物名称,会不会反过来成为一份可以被模仿的“操作指南”?男性施害者的信息要不要公开?如果不公开,曾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遭到侵害的女性,可能永远无法意识到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公开了,会不会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施害者的成长经历应该怎么写?
案件热度褪去,我们也能更充分地讨论新闻伦理和司法伦理问题。这一期,我们邀请了长期代理性别暴力案件的中国律师周禹含,在德国学习和研究法律的博士陈欢,参与相关报道的媒体人张苹,从中国与德国不同的司法实践出发,重新复盘,一起讨论司法公开、公众知情和个人权利之间的边界。
陈欢: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律史博士研究生,微博@陈别扭不别扭
周禹含:刑事律师,长期关注性别暴力议题,微博@软蹬_周禹含
张苹:写作者,「异见房间」主播,小红书@苹什么
熊阿姨:资深媒体人,「熊家客厅」主播
00:08 时隔几个月,为什么还要讨论德国Telegram“老司机”群组迷奸案?
04:30 稿子发出后,为什么要紧急删除两个段落?
09:05 不在德国、不懂德语、不认识律师,国内媒体如何做柏林法庭报道?
13:08 德国司法机构为什么不怕媒体滥用判决书?
16:32 在中国,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的细节,是违法的,比如大同强奸案
18:34 判决书的信息都可以写到报道里吗?
19:51 德国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过度“心理化”的倾向,同时刑法也“重教育,轻惩罚”
23:07 在性犯罪案件中,怎么报道能既伸张正义,又避免暴露受害者隐私?
26:40 法院判决之前,媒体应不应该公布施害者邵某、周某的真实姓名?
32:24 中国网络上公布名字,怎么反而帮施害者减轻处罚了?
35:14 同样的迷奸案,英国就把邹振豪的名字主动向全球公开了
36:40 德国的月亮不一定那么圆——华人社区有发声、请愿的必要
41:28 德国的法官通常都很中产,很“白”,他们也需要更新性别意识
46:32 “盛大的审判,完全是围绕被告的一场叙事,被害人很难有自己的主张和诉求”
48:08 被害人们的心理创伤并没有得到补偿
50:28 眼下媒体进入法院听庭的门槛,正变得越来越高
54:03 施害者孤独的童年经历,应该写到稿子里吗?
58:10 法院有权力强迫证人出庭吗?德国、中国实践标准不一样
01:03:44 采访性犯罪受害人,媒体不要过多询问侵犯的细节、动作
01:10:31 媒体也要保留证据、要仔细核实关键细节
01:12:14 媒体最好提醒受害者,稿件可能造成的传播后果
01:13:25 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时,父母有权利替ta 接受采访吗?
资料:
1.《中文舆论进入德国法庭:德国华人迷奸案Zhiting S. 获刑五年》,作者-林意荃,编辑-张苹,正面连接,2026年7月10日
2.《德国华人性侵案受害者首度发声:“我真的很想问问他,到底为什么?”》作者-冯兆音,编辑-于蒙,正面连接,2026年6月
3.熊家客厅此前相关播客讨论:《13.一个14岁女孩是如何开始霸凌别人的?》
剪辑:方改则
插画:董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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